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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我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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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金难,只是表象

2026-04-21web3 · law

一、为啥出入金的路子一直有,但却一直难?

2025年了,我们重新审视大陆地区Web3从业者和币圈玩家的诉求,最大的一个声音,竟然仍然是"顺畅地出入金"。

很可笑。

已经发展了十几年的成熟行业,居然最大的问题还是找不到一条和境内法币的通道,这简直难以理喻——就算是魔兽世界的虚拟金币都没这么难变现!

然而这个痛点如此真实而持久,以至于养活了无数的场内外商家和一大批解冻卡律师……

让我们看看一个普通大陆币圈投资者想把手上的虚拟币换成人民币,或者把人民币换成虚拟币,需要至少面对多少种风险:

居高不下的磨损、商户跑路、银行卡被冻/支付宝封号、场外被抢或者被摁头、交易无效……

很多人把这些现象归结为"监管太严""银行风控蠢""支付通道不够发达"。

不算完全错误,但这些都只是表象。

本质是:监管层在用尽一切手段,确保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不存在任何一条稳定、可复制、可大规模使用的通道。

二、虚拟币定性,一场技术与监管的战争

首先,要明白一点,在我们这里,大预言术是真的存在的。

一个会议可以点燃一座城市,一张A4纸可以毁灭一个行业,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要太过纠结,我们作为凡人,第一是要学会服气,第二是要学会研究。

服气是为了活下来,研究是为了不重蹈覆辙。

那么,现在我们这些凡人,就要从这些文件和会议精神中,一点点的拆解"神的逻辑"。

2013年12月5日《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切的起点,首次定性比特币"不是货币是虚拟商品",划定监管底线,也为后续留下了一个卑微的口子。

这个时候,监管层还没有意识到区块链技术的威力,只是出于对"币"这个词的谨慎,发了个通知,而且强调的内容也仅仅是事实本身——法律很早就写的很清楚了,人民币是唯一合法的货币,就算没有这个通知,虚拟币也不可能是货币。

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94公告)

将发币融资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彻底毁灭了任何需要融资的项目在国内发展的基石。

监管层开始意识到虚拟币作为非法金融的载体具有前所未有的破坏力,开始具有针对性的斩断那些试图吃银行蛋糕的黑手。

但即便到这一步,监管层依然很谨慎,依然只是把显而易见的事实进行了强调——毫无疑问,大多数发币项目确实就是非法集资甚至是集资诈骗。而且本来此类从公众手中吸收资金的业务就是高度敏感的持牌金融业务,监管层的做法并无不妥。

2021年9月24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924通知)

924通知明确界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为"非法金融活动",包括交易、兑换、做市、代币发行等,客户在国外也不行,雇员责任连带,虚拟币投资的行为在法律上无效。

这个文件非常狠,狠到业界称其为"币圈死刑判决书":

任何人,不仅不能发虚拟币,也不能从事任何以虚拟币为核心的业务,甚至不能给这种老板打工,甚至自己买点虚拟币,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因为从这个时候开始,监管层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虚拟币不是另一个洗脑传销或者P2P,而是在掘国家金融制度的根。

所以我们看到924通知虽然名为通知,但内容之多定性之严,实际上相当于单立法律,发文单位更是包括了人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监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

几乎把能请的神仙请了个遍,规格之高,除了上人大开会立法之外,最高也不过如此了。

924通知之后,无数币圈大佬流落海外,从此终生不敢踏足共和国一步。

《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新增项目。

这个文件基本上属于配套,既然虚拟币产业被彻底否定,那么配套的挖矿产业当然也应当被禁,只不过作为发改委路线,他们的理由是从能耗和产出角度阐释罢了。

但从这个文件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监管层的一个思考角度:他们想不出来这个技术对他们有什么用。他们的思考是对的,区块链技术的发明,就不是为了帮助当权者。

让我们看看924之后,国内在做什么:

至此,币圈在大陆地区,终于寸草不生。

三、所以,做的这么绝,到底是为什么?

这是很多人疑问,从法律定义角度,虚拟币不过是一种虚拟资产,和游戏账号没什么区别,为什么要管的这么狠?

问题的核心就是两个字——外汇

蒙特尔不可能三角,我们国家的选择是政策独立性和固定汇率,放弃了资本自由流动,这具体是什么意思呢,非常简单。

假设你是一个工厂老板,你雇了十个工人(月薪5000)给你生产塑料玩具,然后把玩具卖到美国去,一个月赚5万美元。

5万美元支付到你的中国银行账户,银行给你换成35万人民币,你付了员工工资社保+生产设备折旧成本+厂房租金+水电气成本+原材料成本,假设这些东西加起来一个月30万人民币,那你一个月净赚5万人民币。

看起来很正常对不对,但这里有个关键点:银行给你换成人民币。

为什么必须换成人民币? 因为国家强制你在国内必须使用人民币。《人民银行法》第16条,国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外汇管理条例》第8条,国内禁止外币流通。《金银管理条例》第7条,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为什么必须是银行来给你换成人民币? 《外汇管理条例》第24条,所有经营外汇业务的机构必须经管理部门批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得有"牌照"。截至2025年11月底,外管局发出的各类外汇牌照上千张,超过6成都在国资手里。

七块钱人民币真的等于一美元吗?这个问题,就好像问大润发七百块的消费券和一百块的山姆充值卡哪个值钱一样,很难判断,不同的经济模型答案截然不同,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人人都能自由地把大润发消费券换成山姆卡,那么总有一天,这两家超市必然会死掉一家。

禁止随意兑换外汇,是我们这个国家生存和这个社会运行的根基和命脉。

在虚拟币诞生之前,我们严打金银走私,这很容易,海关多配发一点金属检测仪就行;有些人用奢侈品过海关,这也问题不大,奢侈品市场太小,走不了多少钱;那些翡翠、红木、字画,流通性太差,外国人不玩玉石翡翠也不认识水墨画,这条路很有限。

直到出现了虚拟币……没有实体+完全匿名+境外承认+随意流转。

这是一种不需要经过银行同意,一秒钟就可以从上海发送到伦敦,而且可以随时变成任何国家货币的硬通货,这就是外汇监管的地狱。

四、不要心存侥幸,远离一切币圈金融

分析完了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晰的得出一个结论:

对于区块链技术,国家当然是开放和支持的,但对于币圈,抱歉,不会让他们有任何翻身机会的。

对于持币的普通人,监管没有兴趣斩尽杀绝,现在的上层态度已经很明显了,要把币圈控制在极小规模人群的自娱自乐范畴,和当年那些炒红木家具的,炒古玩核桃的,炒藏獒炒兰花炒天珠的大聪明们坐一桌去吧,让这些人自负盈亏,别出来影响大局。

具体点,对于我们来说,红线在哪里呢,主要就是币圈金融+法币兑换。

币圈金融,包括发币募资的(稳定币和RWA一视同仁),衍生品交易、GameFi、NFT金融化,搞交易所和钱包服务的,通杀,虚拟币不能金融化,是硬性天花板;

法币兑换,任何试图在虚拟币和人民币之间建立桥梁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币商(场内场外没区别),都是对外汇监管的严重挑衅。

总有人说,我出入金这么多次怎么没事,我看谁谁做U商赚了多少多少……没错,执法资源是有限的,银行风控也不是万能的,总有一些缝隙可以容许那些机灵的人生存,但作为律师,我的告诫是:

风险与收益越来越不成正比,即将发生倒挂。

历史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剧情:每次浪潮来临的时候,普通人往往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而当工薪族都开始思考要不要下场的时候,肯定是那批先吃饱的人已经嗅到了什么,风险爆发前需要拉下水一批垫背的。


在我发文说自己要做web3业务之后,无数私信涌来:兰律你要开始炒币啦?最近有木有什么好项目呀?

……我是律师啊我怎么敢的啊。

我个人认为,Web3最大的危机,就是被和币圈划等号。

币圈是不可能在境内死灰复燃的,但区块链和Web3,是一场新技术浪潮的开始,我们绝不能错过这班车。如何在监管层的紧张凝视和社会公众的迷茫误解之中,寻找到一条合法、合规、合理的出路,为境内的web3从业者开辟一条中国法视角下的可行路线,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从业者的一个机会。

但首先,要抛弃一切币圈会"起死回生"的幻想,抛弃炒作思维,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技术出发,真实地踏入这个领域。

那我愿意与你同行。